影视“出海”:译笔搭桥 沟通世界-光明日报-光
“现在越来越多的‘出海'影视采用原音加字幕的形式。这与之前流行的译制片、配音腔的效果迥然不同。”陆香回忆起20世纪90年代电视剧《还珠格格》在东南亚地区广泛传播时,配音腔的视频传回国内曾让人忍俊不禁。
许渊冲先生在总结中国创新文学翻译理论时,曾模仿《道德经》第一篇写了一段《译经》:
陈萱认为,良好的文字功底和深厚的文学造诣是影视翻译从业者需要具备的素质。“如果译者的中英文功底够好,英文表达比较地道,符合外国人的语言表达习惯,就不会写出很多Chinglish(中式英语);文学造诣比较高的译者,平常看的文学、影视作品比较多,语感就比较好。”陈萱说。
“建立新时代‘中国影视翻译学科'体系尤为迫切。”湖南文理学院教授周星林认为,这是用影视的方式讲好中国故事,传播中国声音的必要环节;是培养影视外译专业人才,提升影视外译质量的必要环节;是丰富学科门类,增强文化自信的必要环节。
“影视外译研究、外译水平、人才队伍尚未与市场需求相匹配。”关秀娟强调,中国的影视翻译研究起步晚,与国际前沿的视听翻译研究存在差距,国内开设影视翻译专业的院校寥寥无几。“高水平的影视翻译人才比较紧缺,其中外译高层次专业人才更是难寻。”
“目前,国家层面还没有出台相关的对外译制标准和规范,也没有相应的监管政策;全国数十万家影视公司,大多数制片公司不重视译制,也不懂译制;大多数译员不懂电影;多数后期制作人员不懂外语。”对于中国影视外译水平参差不齐的现状,陆香表示忧虑。
“目前,我国影视外译实践主要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是由上海电影制片厂、八一电影制片厂等承担译制任务,第二种是制片方委托自由译者或翻译工作室进行翻译。”中国传媒大学硕士研究生降碧桐介绍。
作为中国影视外译的“正规军”,上海电影制片厂、八一电影制片厂等译制机构会组织了解中国文化的外国译员与中国译者进行协作翻译,其精益求精的译制要求和严密的审查制度为字幕翻译质量提供了保障。自由译者或翻译工作室通常具备良好的语言功底和一定的翻译经验,能够按照片方要求在最短时间内完成翻译任务。
陈萱深以为然。“译书的时候,可以用‘Baijiu'这个翻译,因为书页有很多留白,可以加脚注或者尾注,但电影一闪就过去了,不到不得已,不会在里面加注释。”
经过一番思考,陈萱最终在剧本翻译中选用了“liquor”。
“翻译还要充分考虑渠道和受众,影视翻译更需要吸引观众眼球。”北京外国语大学副教授王颖冲敏锐地观察到,《我不是潘金莲》的图书版译名是“I Did Not Kill My Husband”,而电影版译名则换成了“I Am Not Madame Bovary”。她说:“二者相较,前者比较平,追求叙事清晰;后者站在大众视角,更有‘爆炸'效果。”
囿于呈现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与文学翻译相比,影视作品翻译往往更追求简明、易懂。
“有人认为可以直接用‘Baijiu',体现出我们的文化自信。像豆腐的英文‘tofu',就是把中文作为外来语引入了英语系统。”陈萱解释,翻译成“liquor”,是从便于国外观众阅读理解的角度出发,这是翻译策略的问题。
译可译,非常译;忘其形,得其意。得意,理解之始;忘形,表达之母。故应得意,以求其同;故可忘形,以存其异。两者同出,异名同理;得意忘形,求同存异;翻译之道。
“文化差异是影响影视‘出海'的重要因素,如何传达这种差异也是影视翻译的难点之一。”陈萱表示,她的经历正是我国影视作品“走出去”所面临机遇和挑战的缩影。
(本报记者 肖人夫 本报通讯员 宋志悦)
3.破题、换挡,有待综合统筹
“影视翻译本身具有特殊性,因此操作难度更大。”中国传媒大学外国语言文化学院副教授陆香举例,“在图书翻译中,中英文字数多点少点问题不大,但影视翻译不行。字幕是用眼睛看的,眼睛看的速度通常跟不上耳朵听的速度,所以字幕需要简化,否则会影响观众对剧情的理解,也会使观影效果大打折扣。”
近年来,随着国内影视行业的井喷式发展,国内影视“出海”步伐加快,中华文化“朋友圈”和中国故事的传播版图迅速扩大,译者在其中扮演着不可替代的重要角色。
同时,影视翻译的薪酬标准也饱受诟病。“很多电影的翻译预算非常低,可能剧组一天吃盒饭的钱就比翻译剧本贵。”陈萱认为,这反映出片方对翻译质量重要性的认识仍然不足。